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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
还真是等了半个小时。我没有回到那个酒吧,年纪大了,喧嚣的气氛让我总有不安全感,好吧,我承认,虚荣心和虚心作祟,看到年轻貌美的女子对着王宇昊起哄,我心脏实在受到的震动不小。看着有青春有资本的女孩子问你玉树临风的男朋友有没有女朋友,不知道别人怎么感受的,反正我小肚鸡肠且患得患失的厉害。他明明只是一个认真看牙的医生,为什么突然要来当这光怪陆离的万人迷,像他唱的那样,这就叫怪物,简直是迷惑人心的妖精。
“今天晚上别回家了。”这是上了王宇昊车他说的第一句话,一脸严肃。
“好。”我大概是被他在台上的妖精模样蛊惑了,完全没有挣扎和怀疑。甚至恨不得刺客就昭告天下说,看到了么,这个妖精选择了我!多好!
首卷第三十七章那一首唱给过去的歌
“你英文很好,英文歌唱的很自然。”我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探测王宇昊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我这个人。
“去美国进修过,大学的时候就不讨厌英文,其实真唱起歌来,还是要练习很久。”深夜里,车极少,王宇昊依然开的极为耐心沉稳。
“你唱歌真好听。”
“我知道啊。你是不是想问我是不是以前认识单明升。”
“现在连我想问的问题都能猜到了,以后你可以自己和自己对话,我光听着。”深夜淹没了我无比虔诚的脸。
“我特别不想跟你聊这一段。”
“为什么?”
“梁思成告诉林徽因说徐志摩爱你很深,不合适吧。”
“太文艺了,我觉得你用潘金莲武大郎西门庆的三角关系更合适。”
“我觉得吧,潘金莲应该是个绝代风华的美女。”王宇昊扭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偷偷的笑着。
“滚!”我真的在三秒之后才反应过来他在讽刺我不是绝代风华。
“车轮的确只能滚着走,你也在一起滚。”我真的不知道王宇昊是个嘴巴那么毒,或者说幽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