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斯乃荀圣亲传(第2页)
淳于越见自己已经如此低声下气,赵高竟然还不识抬举,简直不是好歹。
他直接大声斥道
“李斯……丞相,乃法家之代表人物,如何通晓我儒家精义?”
面对一位丞相,淳于越语气变软。
赵高故作疑惑道
“高怎么记得,李丞相师从儒家圣人?”
李斯此时也恰到好处地咳嗽一声,道
“斯乃荀圣亲传。”
李斯的意思很明显。
他可是圣人弟子,他要是都不通晓儒家经典,难道你就通晓?
你又是哪位儒家圣人的弟子?
淳于越快要被气吐血了。
这李斯简直好不知羞耻,他明明是个法家之人,现在却硬说自己懂儒家。
好吧。
淳于越虽然心中郁结,但也不得不承认李斯说的并没有错。
荀子在儒家简直算是一个“异类”。
荀子是先秦时期,儒家最后一位圣人。
但就是这最后一位儒家的圣人,却培养出两个法家巨擘——
韩非子和李斯。
你说这算怎么个事?
是不是挺没有礼貌的?
淳于越忽然又想到好像墨子也是弃儒从的墨……不对,墨家本就是墨子创立的。
不过,该说不说,荀子会教出韩非子与李斯两位学生也是有迹可循的。
孔子主张“仁义礼”。
孟子展了“义”。
而荀子则展了“礼”。
在荀子看来,人的本性是追求利欲的,而礼则为约束,二者之间不免有冲突。
为了确保秩序的正常运转,礼的遵循不免要诉诸于一种强制性。
由此,礼转为法。
在荀子看来,礼是介于义和法之间的一个范畴。
在义礼并称时,礼多指道德。
在礼法并称时,礼多指制度。
礼是高于法的,礼为法之大本。
若只讲法治,而不讲礼治,百姓只是畏惧刑罚,一有机会仍然会作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