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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L百合]《我曾经过的女孩》作者:三月图腾【完结】

  文案:

  文,第一人称主攻文,“我”是攻,突如其来的脑洞。

  知道题材很凉,不v,随缘更。

  短篇,大概三五万字。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成长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齐宣,陈谨良┃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记我曾经暗恋的女孩

  立意:立意待补充

  第1章

  2oo7年9月,距今13年前,我念初一。

  我叫齐宣,齐宣王的齐,齐宣王的宣。

  其实我压根和齐宣王一点关系也没有,而我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不过是因为我爸姓齐,我妈姓宣,他们都是农民工,没什么文化,干脆给我取名就叫齐宣,没想到还挺好听。

  这年我12岁,家贫,父母无文化,却有远见,深知教育重要,给我报了南城十四中。

  最好的初中。

  那年借读费制度还未取消,学费769元一学期,对我父母来说是巨款,还有补课费学杂费另算,他们送我来念书,勒紧了裤腰带。而如果把我送回老家农村念初中,每学期的学费是59元,学杂费全免。

  我还记得那年十四中旁边的粉店,桂林米粉2元一碗,料足味美,我每个月的零花钱是五元,负担不起。

  南城最好的初中,意味着这里聚集了南城最多的有钱人。

  我的小学是在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小学念完的,周围孩子家境大多和我一样,五块钱一双的塑料凉鞋能穿两个夏天,特意买大一码,第一年穿完小心收起来,第二年接着穿。

  所以我上初中才知道原来世上真的有所谓阿迪、耐克,一双鞋的价格远我一个学期的学费,令人咋舌。

  直到现在我已独立,自己挣钱,仍对此类名牌望而却步,就是那时候落下的病根。

  初一开学分班考试,我考得不错,分到初一六班,班级排第17名。进班才知道,此班大部分学生都从附近两所市重点小学升上来,六年同窗,彼此颇熟,对他们而言上初中不过是换间教室换个老师继续做同桌,和以前无甚差别。

  我就不一样,我对十四中的一切都很陌生,不论环境,还是这些即将成为我未来三年同窗的孩子。

  我那年尚分不清他们身上穿的阿迪,脚下踩的耐克,也已隐约感觉到了与他们的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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